化疗是化学治疗的简称,它是一种全身性治疗手段,它与和手术、放疗一起,并称为癌症的3大治疗手段。化疗是利用化学药物来阻止癌细胞的增殖、浸润、转移,直至最终杀灭癌细胞,治疗恶性肿瘤。
抗肿瘤的化疗药物几乎都是细胞毒性药物,在杀死肿瘤细胞的同时,对人体的正常细胞有一定的毒副作用,尤其是对分裂、增殖比较快的细胞,如:骨髓造血细胞、胃肠道粘膜上皮细胞等。因此在有效的肿瘤化疗中,毒副作用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恶心呕吐
化疗所致的恶心呕吐(ChemotherapyInducedNauseaandVomiting,CINV)是化疗常见的、通常可预见和可预防的不良反应。
对化疗患者而言,应在第一周期则考虑CINV的预防和治疗。首次化疗时预防CINV可以降低之后化疗周期中预期性CINV的发生风险。
CINV的治疗药物:
传统的止吐药物:多巴胺受体拮抗剂,如甲氧氯普胺;抗组胺类药物,如苯海拉明、异丙嗪;抗吩噻嗪类药物,如氯丙嗪;皮质类固醇激素类药物,如地塞米松。
5-HT3受体拮抗剂:如昂丹司琼、格拉司琼、帕洛诺司琼,一直是预防高、中度致吐风险药物所致恶心、呕吐的有效药物。
NK-1受体拮抗剂:如阿瑞匹坦、福沙匹坦、NEPA胶囊等,可明显控制高、中度致吐化疗药物引起的恶心、呕吐。
CINV的处理策略:
对于输注高致吐风险化疗方案的患者,可行5-HT3受体拮抗剂+NK-1受体拮抗剂+地塞米松的三联方案,或者5-HT3受体拮抗剂+NK-1受体拮抗剂+地塞米松+奥氮平的四联方案。
对于输注中度致吐风险化疗方案的患者,可行5-HT3受体拮抗剂+NK-1受体拮抗剂(含卡铂方案)或5-HT3受体拮抗剂+地塞米松(不含卡铂方案)进行止吐治疗。
骨髓抑制
骨髓抑制是化疗药物最常见血液学毒性,其降低的程度和持续时间与化疗药物的类型、剂量、联合用药以及患者本身的因素相关。
骨髓抑制分级,根据NCI-CTCAE5.0标准将骨髓抑制分为4级:
骨髓抑制的处理
对于粒细胞减少性发热 (febrileneutropenia,FN) 风险较高的患者,可预防性使用G-CSF;而中低风险患者,则不推荐预防,可在出现粒细胞减少后再给予G-CSF。
血红蛋白<100g/L,可皮下注射促红细胞生成素(EPO),同时补充铁剂。
化疗相关血小板减少的治疗包括输注血小板和给予促血小板生长因子。促血小板生长因子有重组人白细胞介素11(rhIL-11)、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rhTPO)、TPO受体激动剂罗米司丁和艾曲泊帕。
目前在中国大陆只有rhIL-11和rhTPO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用于治疗肿瘤相关的血小板减少症。
发生CIT且有出血症状时,需输注血小板或输注血小板的同时给予rhTPO;
发生CIT但无出血症状时,血小板计数≤10×109/L,需预防性输注血小板或输注血小板的同时给予rhTPO;
血小板计数>10×109/L时,不建议输注血小板。
化疗相关性腹泻(chemotherapyinduceddiarrhea,CID)是肿瘤患者化疗引起的一种常见消化道毒副反应。CID不仅会降低患者的生活质量,还会导致水电紊乱、脱水、感染,严重可致休克、死亡。
可导致CID的药物最常见的为氟尿嘧啶、伊立替康,还有羟基喜树碱、卡培他滨等。
CID分级:根据国际抗癌协会的分级标准,CID可分为0-5级:
0级:无
1级:与治疗前相比,排便次数增加<4次/天
2级:与治疗前相比,排便次数增加4~6次/24小时
3级:与治疗前相比,大便次数增加≥7次/天,大便失禁,腹部重度疼痛或大便失禁,影响日常活动,需住院
4级:危及生命(如循环衰竭)
5级:死亡
CID的处理:
在使用伊立替康前,可通过检测UGT1A1基因大致预测腹泻的发生几率,纯合子突变型UGT1A17/7、杂合子UGT1A16/7、野生型UGT1A16/6,3~4级迟发性腹泻的发生率分别为27.6%、18.5%、6.9%。
化疗前不对腹泻进行预防,仅需停用缓泻剂(乳果糖等),根据化疗后出现的腹泻的级别不同给予不同处理:
2级以下腹泻:无需停药,积极补液,避免电解质紊乱,少食多餐,选择易消化食物。
2级以上腹泻:停用可能导致腹泻的化疗药物,并口服蒙脱石散、洛哌丁胺等药物止泻。
洛哌丁胺用法:
首次服用4mg,随后2mg/4h,至腹泻停止12h停药;中途不得更改剂量、量、连续服用易蒙停不超过48h;
若24h后腹泻未止,洛哌丁胺增量至2mg/2h,酌情抗感染(氟喹诺酮);
若48h后腹泻仍未止,给予皮下注射奥曲肽100~150ug/q8h,随后剂量酌酌情递增或25~50ug/h,持续静脉给药到腹泻控制后24小时。
出现腹泻伴发热、恶心、呕吐、血便等情况:可提高奥曲肽剂量至100-200ug/q8h
本文作者: 孙馨 浙江省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