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贝伐珠单抗,许多患者并不陌生,贝伐珠单抗作为抗肿瘤血管生成的重要药物之一,被广泛应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脑神经胶质瘤、肾癌、卵巢癌和宫颈癌等。
贝伐珠单抗是一种人源化单克隆抗体IgG1,它在人体内通过与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结合,抑制其与相应的受体结合,从而阻断血管生成的信号传导途径,发挥抑制肿瘤的作用。
都说“是药三分毒”,那么贝伐珠单抗有哪些不良反应?临床医生又会如何处理呢?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
贝伐珠单抗常见四大不良反应
一、高血压
贝伐珠单抗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当属高血压。
不过贝伐珠单抗相关性血压升高是可控可治疗的,≥3级高血压的发生率为5%~9%,其中89%的患者仍能持续贝伐单抗的治疗,仅4%的患者需停药。
应对方法:
①给药前,监测基线血压。如有高血压病史,或患者血压值较基线明显升高,则推荐开始使用降压药,目标血压为140mmHg/90mmHg,针对高危患者,则需控制血压为130mmHg/80mmHg。
②用药期间,加强血压监测。降压药物可选择: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β受体阻滞剂、钙离子通道阻滞剂。
③若患者发生中度以上的高血压(血压高于160mmHg/100mmHg),且降压药暂不能控制,则应暂停贝伐珠单抗并给予降压治疗,直至血压恢复至可控状态。
如果高血压经过治疗1个月仍未得到控制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性脑病,则需停用贝伐珠单抗。
二、出血
出血也是贝伐珠单抗治疗期间发生率较高的一个副作用,其中使用贝伐珠单抗发生≥3级咯血的发生率为1.0%~4.4%。
用药前筛查出血高风险人群:
伴有空洞或者中央型鳞状细胞NSCLC;
长期或大剂量使用抗风湿/抗炎药物治疗或抗凝治疗的患者;
原发病灶比较大且该病灶接受过放射治疗的患者;
既往具有动脉硬化症病史的患者;
具有消化性溃疡的患者等。
近期瘤块中有出血征象的患者,使用抗血管生成药物时应持谨慎态度;
3个月内发生过肺出血、咯血(>3ml的鲜红血液)的患者禁用。
用药过程中发生1级出血事件,不需调整抗血管生成药物剂量,如少量鼻衄及痰血的患者可以不用处理,也可以鼻腔内涂或口服三七粉、云南白药等;
发生2级出血事件,需暂停治疗并积极止血后可以考虑继续使用抗血管药物;
发生≥3级出血事件,应该永久停用。
三、蛋白尿
贝伐珠单抗治疗出现蛋白尿副作用。≥3级蛋白尿的发生率为<1%~4%。
应对方法:
用药前,应进行尿蛋白的检测24小时尿蛋白定量:尿蛋白水平在≥2g/24h,推迟抗血管生成药物治疗,直至尿蛋白水平恢复到<2g/24h;
用药过程中出现蛋白尿后,根据尿蛋白的情况调整药物的使用:尿蛋白1+~3+或24小时尿蛋白<2克,按照预定方案继续给抗血管生成药物;尿蛋白4+或24小时尿蛋白≥2g,暂停本次给药计划,推迟给药直到24小时尿蛋白<2克;4级蛋白尿(肾病综合征),则永久性停药;
针对蛋白尿,一线治疗可使用ACEI或ARB,二线治疗为非二氢吡啶类钙离子拮抗剂或者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必要时请专科医生会诊;
患者在终止贝伐珠单抗治疗后,应每3月一次检测24小时尿蛋白,直至24小时尿蛋白<1g。
四、血栓栓塞事件
一些副作用尽管发生率不高,但对患者的危害程度不容小觑,血栓栓塞性疾病就是其中一种。
≥3级血栓栓塞的发生率为0~7%。
处理原则:
用药前识别血栓的高危人群:有动脉或静脉血栓栓塞史;糖尿病或年龄>65岁以及易发血管病(如心脏支架植入史)患者;接受抗血管生成药物与化疗联合治疗的患者。
用药过程中针对不同性质的血栓采取不同的策略:
①动脉血栓栓塞事件(ATE):一旦出现任何级别的血栓,急性期应中止贝伐珠单抗治疗;近期发生过ATE(动脉血栓栓塞事件)的患者,至少在ATE发生后6个月内不能使用贝伐珠单抗治疗,开始贝伐珠单抗治疗前应确定患者处于稳定状态或无症状。必要时请专科医生会诊。
②静脉血栓栓塞事件(VTE):对于出现≤3级VTE的患者,在开始低分子肝素抗凝治疗后可恢复药物治疗;4级静脉血栓栓塞发生或抗凝治疗后复发性或难治性血栓栓塞的患者,应终止药物治疗。
除了以上4个较为常见的副作用之外,应用贝伐珠单抗的过程中还可能产生伤口愈合综合征、胃肠外瘘管形成、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等。每位患者的身体状况、肿瘤情况各不相同,因此所出现的副作用症状不同,副作用持续的时间也会不同。
使用贝伐珠单抗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有临床重度心血管病的患者(如有冠心病史或充血性心力衰竭),使用抗血管生成药物时应谨慎。
②重大手术后至少28d之内不应该开始抗血管生成药物治疗,或者应该等到手术伤口完全愈合之后再开始。用药过程中发生了伤口不愈合等并发症的患者,应该暂停抗血管生成药物治疗,直到伤口完全愈合。需要进行择期手术的患者也应该暂停抗血管生成药物治疗(4~6周)。
③贝伐珠单抗可能损害女性生育力。因此,在使用贝伐珠单抗治疗前,应当与有潜在生育力的妇女讨论生育力的保护方法。妊娠期间不应该使用贝伐珠单抗。育龄妇女在采用贝伐珠单抗进行治疗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④建议妇女在采用贝伐珠单抗进行治疗时停止哺乳,并且在最后一次贝伐珠单抗治疗后的至少6个月内不要采取母乳喂养。
文末总结
目前,贝伐珠单抗的不良反应在大量的临床研究和实际应用的探索中,已经得到了较全面的阐明。由于其机制独特,贝伐珠单抗的不良反应与一般化疗药物具有不同之处,临床医生在使用该药物时应该注重观察并及时处理这些不良反应。一些较常见的贝伐珠单抗珠单抗相关不良反应如高血压、蛋白尿等均可通过常规的方式得到控制;一些较不常见但后果较严重的不良反应如咯血、胃肠道穿孔等可通过选择合适的病人加以避免。
综上所述,贝伐珠单抗用药过程前充分了解用药风险因素,对于某些特殊人群慎重评估用药风险,规范药物治疗,降低不良反应发生风险的发生,必要时在专科医生参与指导下用药,充分遵循事前预防,事中监测,事后应对的原则进行处理。
本文作者: 高源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